GA 417.2-2003 公安综合信息系统规范第2部分:Web页面设计规范

GA 417.2-2003.Public security integrated information system specification-Part 2:Web page design specification.
1范围
GA 417.2规定了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的Web页面设计规范。
GA 417.2适用于公安综合信息系统查淘页面的设计与使用。
2Web页面设计规范
2.1主页设计规范
在综合信息系统的Web查询主页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功能域,页面格式见图1。
a)主题城:在 页面的上方分为大标题、小标题。大标题按人、案、物、机构、地点五要素分类,小标题按各要素下对应的业务数据种类分类。
b)导航域: 在页面的左侧,帮助用户进人其他的链接,如:其他地市综合信息系统。
c) 功能域:在页面的正中。如:进人综合信息系统的查询条件录人,结果显示等。
d)附加域 :在页面的底部,提供其他信息,如:计数器、版权信息、日期时间等。
2.2 查询条件页面
a)查询条件输人应支持模糊查询;
b) 数据查询各条件之间是“与”的关系;
c)特殊查询条件的输入格式应提供文字说明,如输人日期型条件时,应提示输人格式为“YY YY MMDD”。
2.3查询结果简要信息页面
a) 符合条件的记录按页显示,每页最多显示20条记录,每行显示一条记录的简要信息;
b)每条记录都应提供链接用以直接查询此记录的详细信息;
c) 本页面不显示图像信息。

GA 417.2-2003 公安综合信息系统规范第2部分:Web页面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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