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413-2003 救生缓降器

GA 413-2003.Descent rescue device.
1范围
GA 413规定了救生缓压器(以下简称缓降器)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GA 413适用于使用者靠自重从一定的高度,以一定的速度安全降至地面,并能往复使用的缓压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一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8918- 1996钢丝绳
GB/T 10125- -1997人造 气氛腐蚀试验盐 雾试验
YB/T 5197-1993航空用钢丝绳
3型号
缓降器产品型号由类组代号、特征代号与主参数组成,其形式如下:
最大允许使用质量为100kg,最小允许使用质量为35kg,绳索长度为30m的缓压器,其型号为JSH- -100/35- -30。
4技术要求
4.1外观质量
缓压器应由安全钩、安全带、绳索、调速器、金属连接件及绳索卷盘组成。金属件外表面应光滑,无锈蚀、斑点、毛刺并进行防锈处理。绳索端头应采用保护物包扎。各不见应连接可靠,无变形、损伤等异常现象。
4.2主要部件尺寸、材质要求
4.2.1绳索
4.2.1.1钢丝绳索
钢丝绳索外表面应无磨损现象,直径不应小于3mm,材质应符合GB/T8918-1996的要求。

GA 413-2003 救生缓降器

GA 413-2003 救生缓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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