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 5193-2014.Design Specifications for Internet Data Center Engineering.
1总则
1.0.1YD 5193适用于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新建工程设计,改扩建工程设计在合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参照本规范执行。
1.0.2 IDC的设计应遵循开放性的原则,设计的系统应具有标准化、模块化、可靠性、可扩充性。
1.0.3工程中所采用的电信设备,必须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1.0.4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烈度以上(含7烈度)的地区公用电信网中使用的主要电信设备必须经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
1.0.5YD 5193与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相矛盾时,应按国家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
1.0.6在特殊条件下,执行本规范中的个别条款有困难时,应充分论述理由,提出采取措施的报告并呈主管部门审批。
2术语和符号
英文缩写 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
ASP 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 应用服务提供商
BGP Border Gateway Protocol 边界网关协议
BSS Business Support System 业务支撑系统3业.务
3.0.1 IDC 应提供基本业务,包括以下种类:
1.VIP机房出租;
2.主机托管;
3.机架出租;
4.服务器出租;
5.虛拟机出租;
6.带宽出租;
7. IP地址出租。
IDC可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提供更多种类的基本业务。
3.0.2IDC可提供增值业务,作为在基本业务之外用户选购的附加服务,主要包括:
YD 5193-2014 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工程设计规范
